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多少日起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,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。
一、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规定:“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”也就是说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,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未签订,用人单位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,包括支付双倍工资等。
此外,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,法律也规定了补救措施。例如,若用人单位在用工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,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以下是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具体说明:
| 项目 | 内容 |
| 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 |
| 用工起始日 | 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之日 |
| 合同签订时限 | 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|
| 逾期未签后果 | 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(最长不超过11个月) |
| 满一年未签 |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|
二、注意事项
1. “用工之日” 是指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,而非合同签署日期。
2.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可依法维权,包括申请劳动仲裁。
3. 在实际操作中,部分企业可能会利用“试用期”来规避签订正式合同的责任,这种做法是违法的。
综上所述,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;用人单位则应依法合规管理人事事务,避免因疏忽而引发劳动纠纷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