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汉十三州是哪十三州】“大汉十三州”这一说法,通常指的是西汉时期全国的行政区划划分。在汉武帝时期,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,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,称为“十三州”,也叫“十三刺史部”。这些州并非正式的行政单位,而是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,但后来逐渐演变为实际的地方行政区划。
以下是对“大汉十三州”的简要总结,并附上表格说明。
一、大汉十三州概述
西汉时期的十三州制度,起源于汉武帝元封元年(公元前110年),最初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。每个州由一名刺史负责监察,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地方官员、收集民情、上报朝廷等。随着时间推移,刺史的权力逐渐扩大,最终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。
虽然“十三州”不是正式的行政区划名称,但在后世的历史记载中,常以此来指代西汉时期的主要地理区域划分,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。
二、大汉十三州列表
| 序号 | 州名 | 大致范围(今地) |
| 1 | 雍州 | 陕西、甘肃一带 |
| 2 | 荆州 | 湖北、湖南、河南南部 |
| 3 | 扬州 | 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 |
| 4 | 徐州 | 山东南部、江苏北部 |
| 5 | 兖州 | 山东西南部、河南东部 |
| 6 | 青州 | 山东半岛 |
| 7 | 豫州 | 河南中南部 |
| 8 | 并州 | 山西及河北西北部 |
| 9 | 冀州 | 河北中南部、山东北部 |
| 10 | 兖州 | 与兖州重复? |
| 11 | 凉州 | 甘肃西部、宁夏、青海部分地区 |
| 12 | 益州 | 四川、云南、贵州 |
| 13 | 交州 | 广西、广东、越南北部 |
> 注: 在部分史料中,对“十三州”的具体划分略有不同,如“兖州”是否重复出现,或“幽州”、“并州”等是否被包含在内。因此,不同版本的“十三州”可能存在细微差异。
三、总结
“大汉十三州”是西汉时期的一种监察与行政区划制度,虽非正式行政单位,但对后世中国地方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它涵盖了当时中国的主要地理区域,为后来的州郡制度奠定了基础。了解“十三州”的分布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政治格局与地理变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