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村级活动场所六有标准】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,确保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能够有效开展各类活动,各地普遍推行了“村级活动场所六有标准”。该标准旨在通过明确硬件配置、功能设置和日常管理要求,全面提升村级活动场所的服务能力和使用效率。
一、总结内容
“六有”标准是指村级活动场所应具备“有场所、有设施、有制度、有资料、有活动、有记录”六大基本条件。这一标准不仅是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基本要求,更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。
1. 有场所:指必须配备专门的活动空间,用于党员学习、群众议事、文化娱乐等。
2. 有设施:包括必要的办公设备、宣传器材、图书资料等,满足日常活动需求。
3. 有制度: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,如值班制度、使用登记制度、安全管理规定等。
4. 有资料:配备相关学习材料、政策文件、档案资料等,便于查阅和学习。
5. 有活动:定期组织各类活动,如党课、培训、文体活动等,增强凝聚力。
6. 有记录:对每次活动进行详细记录,形成台账,便于管理和评估。
通过落实“六有”标准,村级活动场所不仅成为党员教育的主阵地,也成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。
二、“村级活动场所六有标准”对照表
| 项目 | 具体要求 | 备注 |
| 1. 有场所 | 配备独立活动室或多功能厅,面积符合当地标准 | 应具备基本的桌椅、门窗、照明等设施 |
| 2. 有设施 | 配备电视、电脑、投影仪、书架、音响等必要设备 | 设备需定期维护,保证正常使用 |
| 3. 有制度 | 制定值班安排、使用登记、安全责任等管理制度 | 制度应上墙公示,便于监督执行 |
| 4. 有资料 | 摆放党报党刊、政策文件、学习资料、档案资料等 | 资料应分类管理,定期更新 |
| 5. 有活动 | 定期开展党课、培训、文体、志愿服务等活动 | 活动要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反馈 |
| 6. 有记录 | 对每次活动进行详细记录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内容等 | 记录应存档备查,作为考核依据 |
通过实施“村级活动场所六有标准”,不仅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,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阵地保障。各村应结合自身实际,因地制宜地完善和落实“六有”标准,切实发挥村级活动场所的综合效能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