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流氓罪现分为几个罪名】“流氓罪”是我国刑法中曾经存在的一项罪名,主要针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、破坏社会风气的行为。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细化,1997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修订后,“流氓罪”被拆分成了多个具体的罪名,以更准确地界定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。
本文将对“流氓罪”在现行刑法中的分解情况进行总结,并通过表格形式直观展示各相关罪名的基本信息。
一、
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,“流氓罪”是一个较为宽泛的罪名,涵盖多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。但因其范围过广、界限模糊,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适用不当的问题。为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公正性,2002年《刑法修正案(五)》取消了“流氓罪”的独立地位,将其行为分别归入其他具体罪名中。
目前,原“流氓罪”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已被分解为以下几种罪名:
- 聚众斗殴罪
- 寻衅滋事罪
- 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
- 猥亵儿童罪
- 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
- 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罪
- 妨害公务罪
- 故意伤害罪
这些罪名在法律条文中均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,能够更精准地打击各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。
二、相关罪名一览表
| 序号 | 罪名名称 | 法律依据 | 主要行为描述 |
| 1 | 聚众斗殴罪 | 刑法第292条 | 多人结伙斗殴,破坏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的 |
| 2 | 寻衅滋事罪 | 刑法第293条 | 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、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|
| 3 | 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 | 刑法第237条 | 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 |
| 4 | 猥亵儿童罪 | 刑法第237条 | 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进行猥亵 |
| 5 | 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| 刑法第300条 | 组织、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|
| 6 | 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罪 | 刑法第285条 | 未经许可举行集会、游行、示威,扰乱社会秩序 |
| 7 | 妨害公务罪 | 刑法第277条 | 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|
| 8 | 故意伤害罪 | 刑法第234条 |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,造成轻伤以上后果 |
三、结语
“流氓罪”的取消与分解,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。通过将原来笼统的罪名细化为多个具体罪名,不仅提高了司法实践的准确性,也更好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。对于公众而言,了解这些罪名有助于增强法律意识,避免触碰法律红线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