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飞机上带的液体不能超过多少毫升】在乘坐飞机时,旅客常常会遇到关于随身携带液体物品的限制问题。为了确保飞行安全,民航部门对乘客随身行李中液体物品的容量有明确规定。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一、液体物品的定义
根据中国民航局的规定,液体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:
- 饮料(如水、果汁、牛奶等)
- 油类(如食用油、润肤油)
- 化妆品(如洗面奶、护发素、香水)
- 药品(如口服液、眼药水)
- 气雾剂(如喷雾型除臭剂、杀虫剂)
二、随身携带液体的限制
1. 单件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
所有液体物品必须装在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中。
2. 总容量不得超过1升
所有液体物品的总容量不得超过1升(1000毫升)。
3. 需放入透明塑料袋中
所有液体物品必须装入一个容量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,并且该袋子需单独接受安检。
4. 特殊物品可例外
如婴儿食品、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素、医疗用液体等,可在提供相关证明后不受上述限制。
三、常见误解与注意事项
- “100毫升”指的是每瓶的容量,而不是总容量。
- 散装液体不可携带,必须使用密封容器。
- 气雾剂和喷雾类物品也受此规定限制,但部分特殊类型可能有例外。
- 液体物品不得放在托运行李中,除非是符合航空公司的大容量规定。
四、总结表格
| 项目 | 规定内容 |
| 单个容器最大容量 | 不得超过100毫升 |
| 所有液体总容量 | 不得超过1000毫升(1升) |
| 容器要求 | 必须密封,且装入透明塑料袋中 |
| 塑料袋要求 | 容量不超过1升,单独接受安检 |
| 特殊物品 | 婴儿食品、药品等可申请例外 |
以上内容为根据中国民航局相关规定整理的实用信息,旨在帮助旅客更好地了解并遵守乘机时的液体携带规范,避免因违规而影响行程。建议出行前再次确认航空公司具体要求,以确保顺利登机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