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公布2023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及奖惩措施
发布时间:2025-01-12 16:30:18来源: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结果。此次评价工作依据《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(试行)》进行,通过材料审查、会议评审和实地核查,对各单位科研仪器的组织管理、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。
评价结果中,表现优秀的单位受到表扬并获得奖励,而评价结果不佳的单位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。通知还强调,各有关单位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科研仪器购置使用的科学统筹和开放共享管理,提升集约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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